专题论坛: 全面依法治国研究
张岩, 刘小萌
数智化时代,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面临严峻挑战。现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劳动场景中存在适用困境。分析这些规则在劳动领域适用时面临的具体障碍,并探索制度完善路径。研究发现,由于劳资地位不平等,同意在劳动场景中易流于形式,“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条款因缺乏客观界定,异化为近乎无限的概括性授权。面对上述问题,需要基于劳动法倾斜保护原则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理,通过法律解释或增设劳动法规范的方式对现有规则进行重构。首先,调整合法性基础的适用顺位,将同意定位为例外事由,并建立分层告知机制;其次,需对“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条款进行限缩解释,引入程序与实体的双重审查标准;最后,重新分配举证责任并构建无不利后果的司法救济机制。现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制度设计具有合理性,但在劳动场景中的适用效果与立法预期存在落差。应在坚持现有法律框架的前提下,回归劳动法倾斜保护的法理核心,进行有针对性的调适与完善,以实现劳动者权益保护与用人单位正当管理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主要创新之处在于立足劳动法倾斜保护视角,深入剖析一般性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在劳动领域适用的结构性障碍,提出系统性规则重构方案,为矫正数智化时代劳资权利失衡、防范算法与管理权滥用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