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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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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前沿
    吴晓明, 吴凯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18(1): 94-104.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5.01.11
    船舶压载水有扩大核污水污染范围的风险,尤其是对内河水域和无法通过常规洋流传播途径到达的港口城市附近水域。关于核污水排放背景下的船舶压载水的管控,无论是在国际条约、国内立法还是行政法规层面,均处于空白阶段。本文重点运用实证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结合船舶、港口等航运相关实务经验和法学相关文献的分析,从实践和理论两个维度深入探讨核污水排放背景下我国船舶压载水管理立法的迫切需求。研究发现:尽管《压载水公约》在全球范围内为压载水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在核污水污染的新情境下,该公约未能针对放射性污染水的传播作出具体规范。国内现行的国内法对压载水污染方面虽有所涉及,但在针对核污水污染传播的立法和执法层面存在滞后性,缺乏具体惩罚措施和防控机制。船舶压载水的传播路径具有地域差异性、跳跃性和潜在危害性,使其成为核污水污染扩散的重要载体之一,这种传播方式超越了常规洋流扩散路径,给我国内河和沿海港口水域带来不可预测的生态风险。因此,针对船舶压载水的管理立法具有显著的正当性和紧迫性。立法应以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国际公约为基础,制定更加严格的船舶压载水排放标准,并细化压载水置换区域和技术要求,防止被核污水污染的压载水通过船舶流入内河或港口水域。本文认为,未来立法不仅要着眼于应对日本核污水排放事件,还要从更全面的角度优化我国港口和船舶压载水管理体系,从而形成针对核污染的法律屏障,保障我国生态环境安全,维护内河和海洋水域的生态平衡,同时为全球海洋环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
  • 法律前沿
    李键江, 潘锐洪, 潘思延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18(1): 105-112.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5.01.12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短视频行业迅速兴起,尤其是以电影解说为代表的短视频形式,引发了关于二次创作中合理使用的争议。探究短视频二次创作中的合理使用争议及其治理策略,以期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促进短视频二次创作健康发展。以电影解说短视频为研究对象,从法理基础、支持依据、争议焦点和治理建议4个层面进行系统分析,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分析,探讨短视频二次创作合理使用的界定标准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尽管电影解说短视频的文案、画面和风格的独创性为其合理使用提供了支持依据,但也容易引发过度使用、商业利益和市场损害的现实争议。短视频二次创作合理使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法律、经济和社会等多个层面。构建完善的版权授权体系、优化平台运营管理和健全法律体系以推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可以有效化解短视频二次创作中的合理使用争议,促进短视频产业健康发展。本文创新性地将电影解说短视频作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其在二次创作中的合理使用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治理策略,不仅丰富了短视频版权保护领域的理论研究,也为相关实践提供了借鉴。
  • 法律前沿
    李佩霖, 邵丞玉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18(1): 113-120.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5.01.13
    超级平台创设的虚拟空间延展了物理空间的疆域,引发了新空间中的权力与权利博弈。为揭示此类现象之原理,应对此类现象之潜在危机,本文研究运用理论解释方法、法律解释方法和法律比较方法,解释超级平台权力之生成逻辑,揭示超级平台权力之实在风险。研究发现,超级平台基于其优势地位,以及用户权利的契约让渡而握有权力,并为虚拟空间提供稳定秩序。加之出于鼓励新兴事物发展与政府治理难度较大的考虑,政府权力对超级平台权力呈现羁縻管理的特点,超级平台利维坦由此生成。超级平台利维坦的风险在于,自利趋向的超级平台权威可能对用户权利构成妨害,具体体现在超级平台准立法权、准行政权、准司法权对用户权利的妨害风险。为此,需将政府权力实质引入虚拟空间之中,以政府权力规训超级平台利维坦,使超级平台权力全面辖入政府权力的实控之下,并在保持超级平台发展活力的前提下对超级平台的准立法权、准行政权、准司法权进行淳化。本文在研究对象认识上,创新性解释了超级平台的利维坦性质及其产生机制;在问题解决策略上,从规训原则和淳化策略两方面入手,创新了政府权力对超级平台权力的管理方式。通过对超级平台利维坦的探讨,将有助于调整超级平台所创设虚拟空间中的“政府权力-超级平台权力-用户权利”三元结构关系,完善对超级平台的治理。
  • 法律理论与实务
    万志前, 王子洁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17(4): 430-439.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4.04.11
    合法来源抗辩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常见的抗辩事由之一,信赖保护原则、善意第三人理论和过错责任原则为其理论基础。合法来源抗辩是对品种权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限制,为平衡品种权人与善意侵权人的利益,应从行为类型、主观要件、客观要件等方面明确其适用界限。构成合法来源抗辩的,侵权人应停止侵害和支付合理开支。应限制停止侵权的适用,可根据具体案件采取支付合理费用、事后许可及取得侵权物等代替救济方式,按照合理性、真实性、关联性确定合理开支的数额。善意侵权人所获利益的返还,应以现存利益为限。我国应借鉴其他知识产权领域立法、他国相关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完善侵害品种权合法来源抗辩制度。
  • 法律理论与实务
    孙琳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17(4): 440-448.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4.04.12
    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统筹兼顾质量效率是改革者赋予小额诉讼程序的核心价值功能。然而,学界关于小额诉讼程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的实际效果如何,是否削减司法公正等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实证研究表明,受司法考核和降低诉讼费政策的影响,我国不同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案件繁简分流的实现效果和司法公正的保障程度,在修法前后以及降低诉讼费前后均存在差异。可见,小额诉讼程序并非使所有法院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的效果,也并非使所有法院司法公正均受到减损。因此,在辩证对待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效果的前提下,精准确定降低诉讼费后程序适用的有效区域,科学运用考核机制,适当拓宽当事人的救济途径,是未来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以及深化民事诉讼改革的方向。
  • 法律理论与实务
    魏健馨, 田圣文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17(2): 205-215.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4.02.12
    司法裁判中的宪法援引可有效回应社会层面对宪法实施的功能需求,进一步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借助大数据分析,可以清晰地把握宪法援引案例的总体分布情况。通过类型化梳理,当事人的宪法援引方式包括罗列式、关联式、说明式和回应式,法院对不同援引方式的回应主要包括不予支持、纠正援引和认可援引。司法实践显示,对当事人的宪法援引有回应的必要,但法院的回应率相对较低。法院对当事人宪法援引的重视程度、规范化程度以及回应能力均需进一步提升。为此,应确立援引原则、明确回应情形、开展援引培训、制发指导性文件和案例,以推动宪法援引规范化发展,使其成为有迹可循的宪法实施方式。
  • 法律理论与实务
    范淼, 高邦迅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17(2): 216-224.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4.02.13
    随着世界范围内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人类有了攻克遗传疾病的希望。但是“基因编辑婴儿”案的出现,使我们必须思考如何通过法律来防范基因编辑技术对人类生活的冲击。在刑法规制层面,准确把握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保护法益是进一步思考的前提。既往的研究将该罪法益限定为人性尊严、医疗秩序或人类遗传安全,但这并非真正的适格法益,无助于法益机能的发挥。合理界定该罪法益的方向应当是综合分析规范目的、法益性质、价值判断以及行为对象。基于以上方法,将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保护法益确定为人类遗传基因具有合理性。该法益界定一方面明确了“情节严重”的类型,另一方面可以作为出罪事由的判定标准,划定了犯罪行为与科研行为的界限。
  • 法律理论与实务
    邹世允, 匡宏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17(1): 77-88.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4.01.11
    保护新型职业农民的经济权利,对保护新型职业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实现。目前,中国已经初步构建起新型职业农民经济权利法律保护体系,但仍然面临一些现实挑战。保护新型职业农民的经济权利,需要出台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专门法,并完善现代农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相关法律制度。行政机关出台的农业政策应符合法治精神,依法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应鼓励社会力量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并完善矛盾纠纷的调解解决方式。强化对经济权利的法律保护,要发挥新型职业农民自身的作用,并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技能教育和法制教育。
  • 法律理论与实务
    许小莺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17(1): 89-97.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4.0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呈现出针对乡村治理的软法进路,在诸多方面发挥了其软法内容所具有的弹性、开放性及补充性作用,是我国探索软法治理的有益尝试,但也存在软法机制未充分发挥的问题。当前,应在软法硬法互动效应的强化、授权性的公众参与及治理信息共享等方面着手,弥补乡村振兴促进法软法机制的不足,寻求我国乡村振兴发展的软法治理进路。
  • 法律理论与实务
    丁国峰, 肖本斌, 孙玉洁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17(1): 98-102.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4.01.13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与土地、技术、资本、劳动力齐名的第五大新型生产要素,被誉为当代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平台企业投入巨额资本获取数据优势地位之后,对同行企业及下游市场企业实施的数据封锁行为,严重损害各领域市场的竞争秩序。为避免数据访问限制行为在我国市场的泛滥,应借鉴域外“必要设施”“数据可携带权”等规制理论,在包容审慎原则的指导下,建构符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规制制度。
  • 法律理论与实务
    程瑶, 宋怡林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17(1): 103-112.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4.01.14
    为防范金融危机重演,二十国集团(G20)持续推进衍生品领域监管改革并于2009年通过《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声明》,以承诺的方式设定了衍生品跨境监管的国际方案。然而,因各司法管辖区监管理念的分歧、地缘政治冲突以及方案本身存在一定局限性等问题,在上述国际方案实施过程中,各国衍生品跨境监管规则的差异化问题凸显,导致衍生品跨境监管套利与冲突频发,世界衍生品市场发展受到不良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国际协作、采取有效措施突破G20国际方案实施障碍势在必行。在对传统遏制衍生品跨境监管套利的双边、单边治理进路进行比较分析基础上,借助多边监管遵从理念,提出“替代合规”机制的治理路径,以“硬化”金融软法效力、纾解监管资源错配问题、促进监管技术升级,从而消弭衍生品跨境监管差异化问题,推进G20国际方案有效实施。
  • 法律理论与实务
    赵新龙, 曹雪芬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6): 531-539.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6.07
    中央立法的缺位导致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只能由部分地方先行探索。17个省48个县市区出台的文件显示,当前地方规范在质权的设立、运行以及实现等环节呈现出非均衡性特征。经对集体资产股权质押法理逻辑的分析,该差异化格局的形成源于各地在质押客体上的观念冲突。为使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规范走向制度化与体系化,应明确质押客体为集体资产股权收益权而非集体资产股权全部权能。在此基础上,建议从质押对象、公示方式、第三方同意、质押期间的质权效力以及流转程度、受让人的应有权能等方面予以规则构造,进而为新型股权质押中央规则的形成提供可借鉴经验。
  • 法律理论与实务
    热娜古·阿帕尔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6): 540-552.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6.08
    在云技术、大数据、网络技术等广泛应用的背景下,我国恐怖主义犯罪呈现出网络化趋势。为进一步提高研究和防控的针对性,界定恐怖主义犯罪网络化的概念,明确攻击型、工具型及空间型恐怖主义的类型流变,认为其网络化特征包括犯罪主体一般化低龄化专业化“独狼”化、犯罪方式多元化智能化、犯罪行为隐蔽化、犯罪后果传播蔓延化等。我国恐怖主义犯罪呈现出利用互联网技术、依托网络实施、攻击网络空间等网络化趋势,需要从将网络安全上升至国家反恐战略高度、完善网络恐怖主义犯罪法律规范体系、加强恐怖主义犯罪网络化专业应对机制建设、深化国际网络反恐合作等方面进行有效应对。
  • 法律理论与实务
    赵艳红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6): 553-564.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6.09
    只有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功能进行正确定位并使其实现,才能更好地促进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完善。从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加强、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司法证明的发展趋势等方面来看,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应以防止冤案为主要功能,以保障程序公正、社会公德、社会关系的稳定性等重要利益作为次要功能。为实现上述功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刑事证据规则体系:对现有证据能力规则进行梳理和完善;在把握证明规律和经验法则的基础上合理创设证据推理规则,并使之保持必要的灵活性;对证明标准进行更为精细化的界定,增强其可操作性;对包括举证方式和范围、被告人讯问规则、证人询问规则、新类型证据质证规则等在内的举证质证规则进行完善。
  • 法律理论与实务
    沈斌晨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6): 565-574.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6.10
    “三重一大”制度在党政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行使公权力决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监督制约作用。“三重一大”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历史脉络,反映了新时代该制度独特的政治地位,使其应当被赋予更大的时代意义和更高的法律地位。“三重一大”制度和行政决策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存在着理论基础、制度目的、事项范围和主体等方面的重合,二者统一制度构建具有的多种优势,使其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因而,可从决策形式、决策范围和决策监督方面进行制度构建,以弥补制度漏洞和增强制度间的相容性。
  • 法律理论与实务
    陈少强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6): 575-583.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6.11
    不动产居住权和抵押权可以竞存,因其具备法理、经济、权利和权能基础。依据物权优先效力的普适性,居住权与抵押权的实现位序应遵从公示时间优先的基本原则。居住权在先公示时,抵押权设立无需居住权人同意,在抵押权实现时抵押物买受人需继受不动产上设立的居住权;抵押权在先公示时,抵押人应对居住权的设立履行通知义务,居住权在影响抵押权实现时应当予以除去。为更好地保护抵押权人利益,可构建抵押物禁止处分特约登记制度,助力抵押权人利益保护从事后救济转变为事前预防;亦可依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在增加抵押权人利益保护路径的前提下,实现多方利益平衡。
  • 法律理论与实务
    陶为婕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6): 584-592.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6.12
    我国学者多数认为《民法典》完全实现了动产担保交易规则的功能化,并统一了担保物权制度与非典型担保规则,《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57条也将所有权保留纳入动产担保物权竞存规则之中,均系对《民法典》中所有权保留制度的错误解释。《民法典》恪守动产担保交易的形式主义传统,所有权保留的担保体系安排及公示效力赋予并未体现所有权保留担保与担保物权规则的功能化统一,所有权保留与担保物权缺乏竞存的制度空间。所有权保留公示规则的适用独立于担保物权规则,须遵循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及目的解释方法。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并非大陆法系传统民法中之抽象、绝对的所有权,也非传统担保物权,而是具体、相对的所有权,是仅用于担保目的的所有权。所有权保留未经登记不得对抗之“善意第三人”,可参照动产抵押登记公示规则予以确定,非以出卖人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为交易标的物之普通债权人,不属于“第三人”范围。
  • 法律理论与实务
    张嘉鑫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5): 466-474.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5.11
    2019年修订《证券法》增加了对信息型操纵的规制,但仍存在一定不足,核心问题之一是对信息型操纵市场的认定不完善。分析操纵市场这一行为类型的发展以及信息型操纵市场的机制原理和产生原因可知,信息型操纵市场是以信息运用为基础的操纵市场行为。为进一步探索信息型操纵市场的认定要件,以17个典型案例为样本,分析得出信息型操纵市场行为的认定标准为“一释放、二信息、四模式”。结合全国首例信息型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展开论证,根据相关民事法律理论,认为信息型操纵市场的司法认定要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相关操纵行为,投资者遭受损失,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法律理论与实务
    侯东亮, 游忆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5): 475-480.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5.1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在司法中的适用直接关系到诉讼程序及诉讼结果的公正性。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应当属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然而,目前我国非法电子证据排除存在缺少明确法律规定、缺少非法电子证据认定及排除标准、电子证据合法性审查效果欠佳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进一步完善非法电子证据排除规则,需要以立法形式将电子证据纳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型的电子证据设置不同的排除标准,并发布指导性案例以引导刑事司法实践。
  • 法律理论与实务
    杨雅婷, 卢晓阁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4): 371-376.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4.12
    在当前网络经济背景下,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速,网络主播应运而生。然而,我国在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间劳动关系上存在立法局限,以致实践中对其认定出现司法分歧,学界对此也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争议焦点在于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上,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间能够析出从属性特征,但从属性较弱。研究结论:应当重新界定适合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在平衡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双方利益的基础上,降低传统劳动关系从属性认定标准,实行分层保护;拓展劳动关系从属性认定中部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适应实际需要。
  • 法律理论与实务
    崔梦溪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4): 377-384.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4.13
    现行立法将农地租赁表述为“土地经营权出租”。在规范意义上,应辨析该租赁关系的客体是农地还是权利。“土地经营权出租”形成权利租赁外观的学理原因是租赁被解释为处分行为,政策原因是计划经济时期禁止土地租赁的旧规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路径依赖。目前,“土地经营权出租”规范处在法政策向法规范转化尚不充分的阶段。依据民法学原理,土地经营权出租应解释为农地租赁,其制度意义在于使土地经营权出租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体物租赁相衔接,规避土地经营权频繁流转的投机风险,促进土地使用权租赁规则的统一。立法在吸收土地经营权政策内涵的同时,应按照有体物租赁的思路完善土地经营权出租规则。
  • 法律理论与实务
    张钦昱, 裴驿菲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3): 274-281.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3.10
    价格公告作为一种特殊的价格协同构成方式,具有难以查证的隐蔽性。价格公告行为不仅关系着对竞争者商业言论自由的保护,还可作为达成、维持价格协同的工具。认定价格公告行为的违法性困难重重,厘清价格法与其他法律的适用关系,是规范价格公告行为的首要任务。以信息交换理论透视价格公告行为,辨析纯粹价格公告和附属性价格公告,建立价格公告违法认定标准,辅以市场环境、公告信息、主观状态等因素,将价格公告行为纳入协同行为规制的框架下。
  • 法律理论与实务
    曹丽荣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3): 282-288.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3.11
    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正中新增加第76条,建立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其核心是将药品行政上市许可与药品专利相链接,目的是保护药品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鼓励新药研究和促进高水平仿制药发展。我国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特色,是创新性地给予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上市申请的仿制药是否在原研药专利权利要求范围之内”提起确认之诉的权利,或者请求行政裁决的权利,从而将药品上市审批程序与药品专利进行衔接,有效实现仿制药上市前解决药品专利纠纷,起到与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规定“拟制侵权”相似的功能。结合2021年7月出台的《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从4个方面预测分析我国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中有待完善的内容。
  • 法律理论与实务
    邵道萍, 邱易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2): 181-185.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2.11
    自《民法典》施行以来,各地法院在处理体育活动参与者致人损害案件中,不可避免地涉及自甘风险制度适用问题。从文义上分析,其构成要件包括文体活动、风险、参与人自愿、行为人非故意或重大过失。由于该制度法条简洁,不同学者对其构成要件理解不一,法官在实务操作中缺少判断标准、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导致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频频出现。针对其构成要件“自愿参加存在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进行研究,认定该要件应当以参与人“应知”固有风险的存在为前提,兼顾自甘风险人的个体差异,结合参与人的认知能力、职业化程度以及体育活动对抗性强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 法律理论与实务
    张浩良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2): 186-192.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2.12
    虽然绝对免责的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励社会公众见义勇为,但是也存在种种弊端,须详加反思。从立法上看,我国绝对免责的规范设计在世界范围内实属罕见。司法实践中,法官为应对错综复杂的案件事实,也很难一概予以免责。若诉诸学说,紧急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尚应负责,遑论还存在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矫正机制。故而,见义勇为免责的范围应受到限制。具体路径应有两条:一是严格限定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如自愿、紧急等,降低法院适用第184条的频率,以实质限缩绝对免责的范围;二是在案件事实亦符合侵权行为或不适法无因管理时,以比例原则为标尺,追究行为人的赔偿责任。总之,相对免责平衡了救助人与受助人之间的利益,符合社会公众朴素的法情感,调和了个体正义与社会正义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因此是可行的解释选择。
  • 法律理论与实务
    孙明泽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1): 80-89.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1.11
    被告人缺席审判制度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诉讼程序,在追究贪污腐败犯罪大环境下得以确立。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从应然意义上既包括被告人缺席审判程序,也包括公诉人缺席审判程序,现有立法对前者作出了规定。被告人缺席审判程序涉及案件关系、被告人辩护权行使、救济程序设置等问题。现有立法在形式上看似对被告人诉讼权利具有不利影响,带来了诉讼风险,但深入研究可知缺席审判并未对被告人权利造成影响,具有确立的必要性。我国被告人缺席审判制度要明确缺席审判程序,从缺席审判的送达程序、执行方式和预防冤假错案等角度,对其进行全面完善。
  • 法律理论与实务
    王晓桐, 白丽娜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16(1): 90-96.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3.01.12
    民事庭审录音录像档案公开制度是数字化时代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关键手段,也是公民知情权得以行使的重要体现。从立法规定和司法运作看,我国民事庭审录音录像档案公开制度尚存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开对象范围较为狭窄,公开渠道不甚畅通,公开范围与隐私权保护界限不明。究其根源,乃相关立法不够完善、司法实务部门对其功能定位狭窄、专业化配套机制不甚完备所致。为更好地发挥民事庭审录音录像档案公开制度的作用,应坚持司法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保护衡平原则,完善民事庭审录音录像档案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诉讼档案系统,规范民事庭审录音录像流程,加强法院人员信息化技术培训。
  • 法律理论与实务
    魏健馨, 丁文倩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15(6): 560-567.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2.06.12
    当前,我国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养老福利制度作为社会福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通过不断提升老年群体的生活品质,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因此,加强对现行养老福利制度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完善养老福利制度也是必然选择。在具体路径上,首先要在观念上重视养老福利制度建设;其次可聚焦“适度普惠型”养老福利制度,从推动“立法统一化”养老福利制度、型构“政策聚合化”养老福利制度、完善“社会协力型”养老福利制度等方面进一步予以完善。
  • 法律理论与实务
    董妍, 王娜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15(6): 568-576.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2.06.13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一些定点医药机构却一再突破法律红线,通过隐蔽的欺诈骗保行为骗取医保基金。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我国积极开展立法并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然而,我国医保领域立法尚处初步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的考核制度、健全医保信用体系是我国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制的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
  • 法律理论与实务
    申伟,周洲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2, 15(5): 465-474. https://doi.org/10.7688/j.issn.1674-0823.2022.05.12
    从社会连带思想出发,探寻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真正哲理基础,使其犯罪轮廓更加清晰。违反保证人义务是刑法未明文规定之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之该当要素。讨论证立保证人义务来源的两种进路——康德式个人主义进路和社会连带思想,明确保证人义务只能从社会连带思想中寻求哲理依据。通过“复数主体”政治义务理论和功利主义哲学证立社会连带义务正当性,对作为义务来源之既往方案进行检视,最终采社会连带理论证成保证人地位。认为社会连带理论应为保证人义务之唯一哲理基础,目前几种主流学说或是社会连带理论之变种,或必须以社会连带理论为前提,才能实现保证人义务真正实质化。